党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的十六大,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顺应党心民心,将“三个代表”作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之一,写进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确立了“三个代表”的指导地位。这是十六大的灵魂和最重要成果之一,对于全党和全国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党的指导思想是一个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
党的指导思想是党对于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基本认识,是党的全部理论观点、价值体系的集中体现,因而也是党制定全部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是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行动指南。党的指导思想的正确与否,对于党的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指导思想正确,就可以团结全党和全国人民,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风险;指导思想失误,就会给党的事业带来种种困难和挫折。
指导思想总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一定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产生的。它的科学性和生命力,归根结底在于是否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在于是否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在于能否指导共产党人解决历史所赋予的使命,取得革命、建设、改革、发展的胜利。客观实际是一个无限发展和变动的过程,反映和指导这个过程的理论、思想当然也要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因此,一个指导思想的科学性,是与它的时代性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时代进步了,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也要进步。实践丰富了,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也要丰富。两者之间的紧密联系,用一个词来概括,就叫做“与时俱进”。
党的指导思想的发展和变迁,往往需要通过党章的形式确定下来,也能在党章的修改中表现出来。80多年来,我们党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曾处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解决过不同的问题,完成过不同的任务。随着时代条件和任务的变化,我们的党章党纲也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党的一大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纲领》,其中包含着党章的内容。二大制定了第一个完备的党章。如果从二大的党章算起,到十六大,我们党一共制定过八个党章(二大、六大、七大、八大、九大、十大、十一大、十二大),另外,还对党章做过七次修改。加起来,一共十五次。如果加上一大,就是十六次。现行党章是1982年党的十二大制定的。十二大党章是一个比较好的党章。此后,每次代表大会没有大动,但都作了一些修改。其中,十三大修改了十处。十四大对总纲修改了八个方面,对条文修改了六个方面。十五大围绕着邓小平理论问题,修改了五处。这次十六大又做了不是全部、但很重要的修改。
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也随着党章的修改,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不断经历着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传播、得到先进知识分子的认同、并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的。在一大通过的党纲中,虽然没有直接表述指导思想问题,但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决议,实际上都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理论基础,并结合中国的实际而制定的。所以,从我们党诞生起,实际上就自觉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只有扎根中国的土壤,才有生命力。所以,在中国革命的发展进程中,我们党不断探索马克思主义如何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问题。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过程,终于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科学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1945年七大通过的党章在总纲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经验主义的偏向。”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说:“这是我们这次修改的党章一个最大的历史特点。”“我们的大会应该热烈庆祝:在中国共产党产生以来,产生了、发展了我们这个民族的特出的、完整的关于中国人民革命建国的正确理论。这个理论,已经指导我们党与我国人民得到了极大的胜利,并将继续指导我们党与我国人民得到最后的、彻底的胜利和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党不断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有过曲折。所有这些,在历次党章的修改中,都曾有所反映。1956年八大对于党章的修改,根据党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新的历史条件,对党的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党的团结和统一、党员标准、保障党员的权利、党的组织结构等等,都做了新的阐述和规定,使党的指导思想适应了党取得执政地位的新情况。从九大开始,由于“左”的思潮的泛滥,党章所确认的指导思想一度发生严重的错误,给党的事业带来了消极的影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的大力推动下,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在总结国内外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实践中,我们党逐步走出了一条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也逐步形成了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我们党先后把这一理论作为“思想武器”、“根本指针”、“精神支柱”等等。1992年的十四大确立了这一理论的指导地位。通过党章修改,鲜明地肯定了这一理论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1997年9月召开的十五大,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主题。在党章的修改中,第一次正式使用“邓小平理论”的概念,作出了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历史性决策,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明确宣布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这个决策,表明了我们党把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的决心和信念,也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指导思想。
二、确立“三个代表”的指导地位是逻辑的必然
十四大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同时,又大力倡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从当代中国和世界的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和阐明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作出了重要的创新。
2000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第一次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随后,又多次从不同角度作了充分的论述,全面界定了“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辩证分析了“三个代表”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科学说明了“三个代表”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的关系,充分肯定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意义和指导地位,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全面的要求。特别是“七一”讲话,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了最重要、最完整、最全面的论述。“5.31”讲话又进一步提出了贯彻“三个代表”的关键、核心和本质。“三个代表”成为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的最大热点,得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拥护,不仅已成为全党的共识,而且广泛地渗透到各方面工作中,推动着我们的事业胜利前进。
“三个代表”思想揭示了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进一步明确了建党治国的战略思路,成为我们在新世纪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夺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的根本要求。它全面体现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的新创造,也是十五大以来我们党最重要、最突出的理论创新。
以“三个代表”为代表、以“三个代表”为统领,十三年来,我们党还实现了其他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所有这些,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围绕着这些问题,我们党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探索。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实行改革开放的大政策,打开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使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实现了重大的创新和进步。如果把十一届三中全会迄今24年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当作一篇完整的大文章的话,可以说,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是创造性地书写了上篇;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邓小平的支持和指导下,继续探索、创新,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回答和解决了时代提出的很多新课题,使我们党的理论和实践得到了新的丰富和发展,可以说,是书写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下篇。上篇与下篇,一脉相承,具有内在的联系。没有上篇,就不可能有下篇;但没有下篇,文章也不完整。上篇与下篇结合和联结起来,构成了我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更加完整的认识。当然,这里说上篇和下篇,是仅就24年的历史而言,不是说今后就没有续篇了。相信未来我们党还会继续探索,写出更加辉煌的新篇章来。
党要与时俱进,党的指导思想也要与时俱进。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的理论探索,集中地体现在以“三个代表”为代表和统领的理论创新上。这些宝贵的成果,深化了我们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它是江泽民同志为我们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更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奋斗和探索的结果,当然也就是我们党和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宝贵的财富要珍惜,宝贵的财富不能丢,宝贵的财富应该汇集到我们党的理论宝库中去。所以,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组成部分,是历史的必然,也是逻辑的必然。
党要与时俱进,党章也要与时俱进。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的指导思想、价值体系、纲领政策、规章制度的集中体现。从我们党的历史来看,每一次党代会,都要根据一定时期党的环境、任务、纲领、政策的变化,适时修改党章,使党章更加适应党的发展水平和理论认识,从而更好地发挥对于未来的指导作用。十六大将“三个代表”写入党章,便以全党的意志和庄重的形式,正式确立了“三个代表”的指导地位。这既是对现有理论成果的总结和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它有助于我们明确未来建党治国的战略思路,有助于全党和全国人民统一思想,有助于规范和指导各项政策的制定,归根结底,有助于我们沿着正确的道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三、全面理解和正确坚持党的指导思想
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就要全面理解这个指导地位,正确坚持这个指导思想。
自“三个代表”思想形成后,党中央对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意义和指导地位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又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对“三个代表”的指导地位,两年多来,已经做了很多阐述,大家也已经比较熟悉。目前,理解“三个代表”的指导地位,除了充分认识它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是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等等之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三个代表”对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和对国家工作的指导作用的关系问题。在深入研究“三个代表”思想的过程中,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三个代表”似乎是就党的建设而言的,它对整个现代化建设有何指导意义呢?或者说,“三个代表”能不能作为总的命题,把第三代领导集体的理论思想都统领起来呢?确实,“三个代表”首先是对党本身提出的,对党的建设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党为什么要坚持“三个代表”呢?“三个代表”又是落到何处的呢?很显然,“三个代表”并不是就党论党,而是把党放在执政的地位上、放在治国理政的任务下、放在整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大背景下,来研究党的建设问题的。共产党的生命力,固然取决于党的自身的建设,但根本上来说,还是取决于能否在执政的过程中体现出“三个代表”。党的建设是从属于和服务于这样一个大要求、大任务的。“三个代表”不可避免地把党与民族和国家发展的大业联系在了一起,指明了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该做些什么、怎样去做的大思路,实际上也就是在指明建党思路的同时,指明了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思路。所以,“三个代表”不仅仅是对党的建设起指导作用,也体现了对国家工作的新要求,对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都起着指导作用。
第二,“三个代表”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理论武器问题。在“5.31”讲话中,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三个代表”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在十六大的报告中,又重申了这一观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通过改革开放,不断对社会主义制度进行自我完善和发展。从理论上来说,也不断思考和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三个代表”,直接论述的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但同时,也指出了执政兴国的方向和思路,要求我们集中抓好三件带有根本性的大事。社会主义怎么发展?社会主义怎么完善?社会主义朝着什么方向改革?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都要在这三件事上下功夫。制度,要按照这样的思路和方向来设计、改进;体制,要按照这样的方向和思路来创新、完善;改革,要按照这样的思路和方向来推进、深化。从这样的意义上来说,“三个代表”应该也是我们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理论武器。
十六大在报告和党章中把“三个代表”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理论清楚,思想明确,面向未来,就必须自觉地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导下,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按照十六大的精神,基本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怎样全面贯彻?“5.31”讲话提出了三句话和四个“必须”。十六大报告再次给予了强调,指出“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要求全党“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活力。”抓住“关键、核心和本质”,坚持四个“必须”,就抓住了面向未来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开创新局面的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