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
在高中学生中发展中共党员这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我们既要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从培养跨世纪人才的角度,拓宽思路,大胆开展工作,又要结合中学生现有心理特点和实际表现,慎之又慎。因此在培养和发展学生学员中确定一套正确的操作规程,显得十分重要,在此必须围绕两大阶段抓好四项制度:
(一) 培养阶段
1、入学制度。业余党校既要体现先进性,又要让更多的学生参加,因此接收学员要坚持条件,采取个人报名,团组织推荐,党组批准的方法。
2、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在业余党校学习期限为一年(或不少于40学时)。入学时,由学校党组织填写《学生积极分子教育情况登记表》。党校要严格考勤,因病、因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课1学时,包括病、事假在四分之一课时以上的),不准结业。
(二) 发展阶段
1、
审批制度: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包括团委意见),具体确定每期党校学员的发展对象后,进行全校公示,建立三审制度。齐全审批材料(入党申请书、推优表、思想汇报材料、直系亲属外调表和考察表),交校党委讨论通过,学校党委向教委党委提交发展学生党员的专门报告,经教委党委批准后,发放《入党志愿书》,再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校党委批准,学校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2、 衔接制度:学校党组织要建立和管理好学员档案。《学生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登记表》作为学生参加升学、就业送档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