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专家

审议会在北京举行

   2002年11月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主持召开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专家审议会在北京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建设部、外经贸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有色金属再生工业协会和部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上海白象电池有限公司和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共13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专家组听取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送审稿)的编写情况说明,对“技术政策”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了若干修改意见,会议一致通过了送审稿。


“技术政策”提出了电池的标识及管理,对废旧电池分类、收集、运输、综合利用、储存、和处理与处置等全过程污染防治的技术选择,提出了具体规定,指导相应设施的规划、立项、选址、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废旧电池污染控制的重点是废含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防治废电池污染的工作方针为逐步减少以至在一次电池中不再人为地添加汞,安全、高效、低成本收集、回收或适当处置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以及其他含镉、铅等有害物质的废电池。


编制和颁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于促进开展废旧电池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废旧电池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市场,规范社会对于废旧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的正确认识,进而解决废旧电池的污染问题,都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为配合《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实施,有关部门将会组织编制和颁布有关废旧电池污染防治的经济政策、管理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完善的废旧电池管理体系。

(电池协会)